為什麼曾經自在的靈魂,會被籠罩著羞愧感呢?羞愧感和罪惡感不同,罪惡感指的是我們因為某件自己做過的錯事而感到有罪,但是羞愧感的影響則是整個人,也就是說我們對自己整個人感到羞愧。這樣的羞愧感時常是驅動我們人一輩子奮起的起源,我們努力工作、養活家人、和天爭地,但是這樣的羞愧感是有止境的嗎?首先我們得稍微談一下為什麼會有羞愧感?
群體中的個人,還是我自己嗎?
在越是注重家族和群性的文化中,個體的分化越低,換言之,你不是你自己的,你是某家族、某姓氏的其中一個成員,你承載了家族的意義和門面。所以偶而會聽到這樣的對話「我們家的臉都給你丟光了」、「生你這樣的兒子真是丟臉死了,你不如死了算了」、「你害我在人前抬不起頭來」、「記得千萬不要帶給人家負擔和困擾」、「離婚的女人也意味著家族的失敗」…等。這些話平常不會說,偶而聽見每一句話都令人膽顫心驚。
在這樣的氛圍,光是存在就有許多被期待的責任。我們沒辦法過上想要的生活,能想的就是不要過別人不想讓我們過的生活,如此而已。
這種難以脫困的羞愧感,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我們的言行不良時,所造成的羞辱感並不只是我們而已,例如某某人犯罪後,家人連帶受到公審、丟飯碗,甚至出來代替兒子或女兒道歉,以致於必須活得戰戰兢兢,因為我們的背後連帶著是眾人的命運。乃至於得要不負眾望、努力前行,活得更痛苦一點的,甚至犧牲家庭兒女、討好家族其他人,為了光耀自己原生家庭的父母。
失敗,不屬於我的意義和無法被評量的影響
當我們不能代表自己時,你的一言一行都反映著家族對你的養成和教誨,你沒有犯錯的空間,更別談嘗試和從錯誤中學習。但是本來就不存在著不曾犯錯的人,每一次犯錯對於個人的教訓和學習的空間被抹煞,我們不能透過自己的成長去定義錯誤,反而得背負了讓眾人失望的羞愧和難堪,更重要的是我們不會知道自己的失敗,對於父母的影響為何,所以程度也沒辦法被考量進去。
是我不夠好、我是失敗者、再努力都不會有用。這樣的想法就開始侵蝕著自尊,結果養成了一群壓抑又自卑又有高自尊需求的人,這些落差會反應在羞辱家人、犧牲弱者身上,透過弱弱相殘一代又一代地傳遞下去。
羞愧感的結
所以羞愧感的結並不存在令人羞愧的事件身上,這是許多助人工作者一開始會鬼打牆的地方,而是在於我們對於我在群體中的認知,我的失敗如何影響別人對我或是別人對我的家族的看法。
羞愧感是一種身體的感覺,是一種被看的方式,我們用一種「最好不要看到我」的態度與世界連結。
這樣子的態度不只妨礙諮商的過程助人工作者積極貼近個案的努力,也讓個案在求助的時刻卻把真正地問題藏在話語之中,偶而閃現「我這樣沒問題吧?」、「別人也會因為這個來嗎?」、「我這樣不是很奇怪吧?」這一類的反問。
安全的連結與不安全的枷鎖
另一個部分,我們是哺乳類動物,在哺乳類腦中幫助我們從緊急創傷撤回安全環境的最重要就是與人的連結:感覺到情感被回應、知道有人在乎自己,知道有人安全地看著自己,能夠安全地被看,像是舞蹈治療中真實動作中mover和witness的關係。
然而羞愧感防止我們被看見,所以我們沒有能力從與他人的連結中被療癒。我們只能懷抱著自己的感覺,一直逃避著失敗的可能性,然而卻孤立無援、身心俱疲。「不要看、不要問,別人會怎麼看我?」這是羞愧感死胡同的魔咒,這一輩子深信著,這也是為什麼懷抱著羞愧感的個案或是災難、自殺遺族的倖存者,時常得花更多時間才能修通心裡的痛苦。